服务使用协议

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由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登陆及使用本平台前,应认真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一、本平台是苏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服务平台的升级再造,增加了出售房源挂牌功能。今后凡委托经纪机构出售的房屋,必须通过本平台签订出售委托合同,办理房源核验和挂牌手续后,才能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

二、唯有已在本平台信息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才有权限登录本平台及使用本平台的相关功能。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登录本平台可以选择手机验证码登录,也可选择设置密码登陆。如果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因自己过失导致手机验证码或密码被盗用的,由此引发的纠纷和损害,由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及所属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订房屋出售委托合同前,应按规定查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等相关资料。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屋出售委托合同后,应对委托出售的房屋进行实地查看,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及时申请房源核验和挂牌。申请房源核验和挂牌时,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含图片)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五、除挂牌房源需公示的关键信息外,其他上报的相关信息本平台将不对外公开,但按规定或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除外。

六、如上报的房源信息虚假或有误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