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2023~2024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
发布机构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09 |
关于2023~2024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房〔2025〕30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23~2024年度苏州市(不含昆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工作。2024年12月31日前(含)已取得入网信息公示的192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要求完成信用评价申报。
根据《苏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2024年度应申报但未完成申报的181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以C级公示;连续两个评价周期(2021~2022年度、2023~2024年度)应申报但未完成申报的245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以异常公示。
现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细情况请访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szjsj.gov.cn)和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平台(xygl.szfcweb.cn)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