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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信息卡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2-26

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信息卡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中介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秩序,落实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实名服务制度,根据《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管理的通知》、《苏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信息卡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信息卡使用情况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检查形式分为网络检查和现场检查,网络检查包括系统核查、网络巡查,现场检查包括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定向检查等。

    网络检查中的系统核查,是指结合存量房网签系统变更用户认证方式及机构信用评价工作,通过电话通知、约谈等方式督促在信用管理平台中入网信息公示过期、未申领信息卡的机构做好信用平台维护,并及时申领信息卡。

    网络巡查,包括在各大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网络平台(APP)、公众网络平台中针对发布、推广房源是否按要求附带机构及人员二维码情况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中的随机抽查,是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态度鲜明、秉持原则,在对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中介企业双随机抽查检查中增加“一人一卡一码”相关事项及公示情况。

    交叉互检,是指各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联合进行交叉互检方式,改变本地“自督自查”、“单打独斗”的监督做法,积极探索异地“交叉互检”、“联合作战”的监督模式,实现监督力量有效整合,共同发力。

    专项检查,是指积极探索专项监督、重点监督、巡察监督方式方法,通过各类专项检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抽查复检“回头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

    定向检查,是指对有信访投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及相关网络平台,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跟踪、整顿,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从业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管理。

二、检查内容和程序

    现场检查须填写《苏州市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信息卡现场检查表》,同时结合其他检查要求填写相应表格;网络检查须截屏存档;检查项目完成后,建立检查台账。

三、时间安排

    在涉及房产交易办事大厅的现场检查贯穿全年度,每周不少于两次;网络巡查贯穿全年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两家机构;定向检查根据信访投诉情况可全年适时开展。网络检查中的系统核查,在5月1日前完成。

    3月1日起,根据疫情情况,部署开展各项现场检查。

    7月1日起,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四、处理流程

    将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佩戴信息卡实名服务情况检查纳入长效管理。并依据相关规定对检查情况予以记录、记分、公示。记录、记分、公示前,应向被检查机构及人员送达告知书。在送达告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平台上进行记录、记分、公示。

    各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具体实际,组织人员开展此项工作。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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